桂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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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桂林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信访局基本职能:(1)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3)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5)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访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6)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7)检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8)承担桂林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基础性工作和重大敏感时期的主要业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和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党委机关,是正处级别的常设机构,单位预算代码114001。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专线电话科、督查调研科、信息网络科等6个职能科(室)。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信访局管理的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预算代码114002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信访局本级三定方案规定的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2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数共32人,其中行政编制3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领导职数及配备:处级领导4人,非领导3人;科级领导11人,非领导4人。退休人员共13名,其中处级12人(其中镇南关1人),科级1人。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根据编办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科学发展,重点抓好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为把桂林建设成山水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美丽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说明:以上报表详见附件内容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703.35万元,同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27.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3.35万元,同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27.39%。其中:经费拨款703.35万元,同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27.39%。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二)支出预算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703.35万元,同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27.39%。基本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31%,同比减少22.19万元,同比下降3.87%;项目支出15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9%,同比增加2.48万元,同比增长1.65%。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与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7%,同比减少69.53万元,同比下降10.60%。下降的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21.54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按要求新增残疾人工作保障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同比增加11.31万元,同比增长29.44%。增长的原因:根据工资福利水平增长。

4)农林水支出预算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减少0.84万元,同比下降10.07%。下降的原因:根据扶贫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增加9.37万元,同比增长32.50%。增长的原因:根据工资福利水平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二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31%,同比减少22.19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17%,同比增加90.98万元,同比增长24.30%。增长的原因:工资水平逐年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同比减少1.97万元,同比下降2.97%。下降的原因:我局公车已经全部移交。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同比减少111.2万元,同比下降84.15%。下降的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9%,同比增加2.48万元,同比增长1.65%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7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9%,同比减少13.38万元,同比下降15.48%;下降的原因:根据要求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压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同比增加15.76万元,同比增长115.04%;增长的原因:新成立的二层机构需要购买一批国有资产。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企业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支出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同比无变化。全部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703.35万元,同比减少19.81万元,下降27.39%。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7%,同比减少69.53万元,同比下降10.60%。下降的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21.54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按要求新增残疾人工作保障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同比增加11.31万元,同比增长29.44%。增长的原因:根据工资福利水平增长。

4)农林水支出预算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减少0.84万元,同比下降10.07%。下降的原因:根据扶贫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增加9.37万元,同比增长32.50%。增长的原因:根据工资福利水平增长。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二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5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31%,同比减少22.19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17%,同比增加90.98万元,同比增长24.30%。增长的原因:工资水平逐年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同比减少1.97万元,同比下降2.97%。下降的原因:我局公车已经全部移交。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同比减少111.2万元,同比下降84.15%。下降的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发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9%,同比增加2.48万元,同比增长1.65%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7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9%,同比减少13.38万元,同比下降15.48%;下降的原因:根据预算控制数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压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同比增加15.76万元,同比增长115.04%;增长的原因:新成立的二层机构需要购买一批国有资产。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企业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支出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同比无变化。全部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预算总计19.29万元,同比下降4.44万元,同比减少1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移交;压缩了会议费和培训费。具体变化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应予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原有的1辆在编公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市信访局名下无任何公务车辆。

   4)会议费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2.21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同比下降7.18%,用于全市信访工作总结部署会,全年召开1次,属于三类会议,预算金额3.23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参会人数130人,会期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8年预算控制数对会议费进行了压缩。

  5)培训费1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14.24万元,同比减少1.79万元,同比下降10.50%,经费用于全市信访业务培训会,全年举办2期,培训主要内容为信访工作业务,预算金额15.26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安排三天进行,其中县,城乡,街道170人为第一期,培训2天,实际住宿1天,实际用餐2天;市直、中区直单位,城区140人为第二期培训1天,不安排住宿,实际用餐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8年预算控制数对培训费进行了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预算总计19.29万元,同比下降4.44万元,同比减少1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移交;压缩了会议费和培训费。具体变化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应予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原有的1辆在编公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市信访局名下无任何公务车辆。

   4)会议费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2.21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同比下降7.18%,用于全市信访工作总结部署会,全年召开1次,属于三类会议,预算金额3.23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参会人数130人,会期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8年预算控制数对会议费进行了压缩。

  5)培训费1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14.24万元,同比减少1.79万元,同比下降10.50%,经费用于全市信访业务培训会,全年举办2期,培训主要内容为信访工作业务,预算金额15.26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安排三天进行,其中县,城乡,街道170人为第一期,培训2天,实际住宿1天,实际用餐2天;市直、中区直单位,城区140人为第二期培训1天,不安排住宿,实际用餐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8年预算控制数对培训费进行了压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1万元,占全年总预算19.55%,同比下降15.35万元,同比减少10.04%;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预算控制数对差旅费项目支出压缩较多。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1

2

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7.51

64.44

73.07


  302

01

  办公费

8.05

3.55

4.50


  302

02

  印刷费

2.02

1.02

1.00


  302

07

  邮电费

5.92

1.92

4.00


  302

11

  差旅费

48.70

14.08

34.62


  302

13

  维修()

2.86

0.86

2.00


  302

14

  租赁费

2.00

0.00

2.00


  302

15

  会议费

3.23

1.02

2.21


  302

16

  培训费

15.26

1.02

14.24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80

0.80

0.00


  302

18

  专用材料费

4.00

0.00

4.00


  302

28

  工会经费

4.84

4.84

0.00


  302

29

  福利费

0.86

0.86

0.0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31.08

31.08

0.00


  302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4.50

0.00

4.5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9

3.39

0.00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16.11万元,增长117.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设立了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保障正常工作的开展需要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1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16.11万元,增长117.59%。

 货物类采购预算2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16.11万元,增长117.59%;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集中采购预算29.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16.11万元,增长117.59%;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我局固定资定总额1703645.4元,其中:通用设备1440426.4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63219元;公务车辆0辆,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全市各类信访培训、总结部署等会议经费”1个项目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考核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5万元。

1.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为:根据自治区信访局绩效考评要求、市信访局《关于印发<< span="">信访局绩效工作办法>的通知》(市信发〔201515号)文件对年度绩效考核要求,我局每年应对全市市直单位及县区信访局进行信访工作培训。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经请示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决定对全市所有市直单位、中区直单位、所有县(区)从事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人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通过对信访工作中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新的任务及时进行部署,抓住重点,解决难点,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我市的信访工作。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201811起至20181231止。

3.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市从事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信访工作常识,为我市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对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开展扶贫帮扶结对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桂林市信访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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