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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信访局:将群众满意度列入绩效考评

桂林日报讯(通讯员吴茂辉 李虹) “您的满意度,我的‘标准尺’。”今年,秀峰区信访局以人民满意窗口建设为契机,将群众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通过提醒、督办、问责,倒逼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赢得了居民一致好评。

王红(化名)是秀峰区甲山街道水南村村民,也是一位老上访户。2005年,她与该村一户唐姓村民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争端。区信访局和甲山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双方相安无事。2017 年,该唐姓村民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在此地块打地基建房,于是王红再次来到区信访局。在接到信访件后,秀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会同区信访局、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秀峰分局、区“两违”办等部门理清信访事项来龙去脉,现场勘察,认真核查资料,疏导双方情绪,拆除了该唐姓村民的违章建筑,维护了王红的合法权益。王红也送来了一面“心系群众 为民服务”的锦旗,感谢秀峰区委、区政府的热情服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自2018 年度以来,秀峰区信访局连续三年荣获信访工作全国和广西“三无”(无重复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县(区)、广西“人民满意窗口”称号,是广西唯一连续获评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