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与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挂钩,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助推器”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化解责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截止9月,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交办永福县的26件积案已全部办结化解,其中实体性办结15件、程序性办结11件,办结化解率100%。
健全机制,实行县领导带头包案化解制度。县政法委书记和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代表县委、政府牵头抓统一指挥,并对县委、政府负责,中央交办积案、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县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组,制定化解方案,履行化解主体责任,实施化解责任捆绑,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凡有合理诉求,能够实现实体性化解的不得程序性化解。
整合力量,确保质量优先、实体化解。包案工作专班组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质量优先、实体化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做好群众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跟踪回访、出具办理情况报告、结案审核、信息录入提交,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了15件信访积案的实体性化解。
强化督导问责,传导压实工作责任。县政法委和信访联席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督查绩效办等部门主动开展联合督导,对领导包案、工作专班组工作开展、案件分析研判、下访约见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等情况跟踪督办,把积案化解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对工作推进不力、化解质量不高的点名通报,责令整改,县督查绩效办建立督导情况台账,与年度绩效考评评分挂钩,全力推动信访积案实体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