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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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6月17日,兴安县信访局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特邀请桂林市信访联席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副局长刘晴作专题授课,各相关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刘晴副局长围绕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体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读,并强调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信访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坚持人民至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通过本次培训会议,全县信访干部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有了深刻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