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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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规范 建机制 创和谐城区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变化,信访事项也在更深的涉及诸多领域,解决起来也需要适应新形势。2018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多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工作“三化建设”,从基础设施、基础业务及人才队伍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标准化规范,更利于精准化解群众的信访事项。我城区根据实际情况,还进一步研究和运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制度,精准分类处理纠纷矛盾,较好的拓宽了化解渠道。

    勤用人民调解。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信访事项,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可从村级到县(区)级逐级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调解好相关纠纷。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较好的组织邻里纠纷调解,防止矛盾升级,至今调解了86件(次)。

    活用行政调解。因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引起的信访事项,可由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调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可由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对民事纠纷双方进行调解,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如说服教育、案例对比等,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快捷、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至今调解了18件(次)。

    精用司法调解。因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引起的信访事项,可以由区人民法院法官组织进行调解。信访人可通过区“信访工作律师援助站”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平等自愿的进行司法调解,通过法院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除心结,不再上诉上访,彻底消除纠纷矛盾,至今调解了26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