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信访局基本职能:(一)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访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七)检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承担桂林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基础性工作和重大敏感时期的主要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和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党委机关,是正处级别的常设机构,单位预算代码114001。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专线电话科、督查调研科、信息网络科等6个职能科(室)。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信访局管理的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预算代码114002。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信访局本级“三定方案”规定的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2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数共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领导职数及配备:处级领导4人,非领导3人;科级领导11人,非领导4人。退休人员共13名,其中处级12人(其中镇南关1人),科级1人。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根据编办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截至2019年度预算批复时实际在职人数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科学发展,重点抓好“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为把桂林建设成“山水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美丽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其中:经费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收入预算变化的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总预算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其中:经费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支出预算变化的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2%,同比减少8.56万元,同比下降1.46%。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项目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44%,同比增加76.39万元,同比增长354.64%。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支出项目经费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预算5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同比增加6.68万元,同比增长13.43%。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4)农林水支出预算1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同比增加3.71万元,同比增长49.47%。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需要。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同比增加5.48万元,同比增长14.35%。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5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9%,同比增加101.58万元,同比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9%,同比增加67.28万元,同比增长14.46%。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6%,同比增加30.44万元,同比增长47.24%。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3.86万元,同比增长18.43%。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4.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11%,同比减少17.88万元,同比下降11.72%。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控制数对项目资金进行压减。。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8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8%,同比增加13.38万元,同比增长18.31%;增长的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下降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企业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减少20万元,同比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控制数进行压缩。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其中:经费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
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其中:经费拨款787.05万元,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83.70万元,同比增长11.90%。
预算支出总体增加的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2%,同比减少8.56万元,同比下降1.46%。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项目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44%,同比增加76.39万元,同比增长354.64%。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支出项目经费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预算5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同比增加6.68万元,同比增长13.43%。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4)农林水支出预算1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2%,同比增加3.71万元,同比增长49.47%。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需要。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同比增加5.48万元,同比增长14.35%。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5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9%,同比增加101.58万元,同比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9%,同比增加67.28万元,同比增长14.46%。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6%,同比增加30.44万元,同比增长47.24%。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3.86万元,同比增长18.43%。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4.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11%,同比减少17.88万元,同比下降11.72%。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调整优化。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8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8%,同比增加13.38万元,同比增长18.31%;增长的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下降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企业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减少20万元,同比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控制数进行压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52.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9%,同比增加101.58万元,同比增长18.4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二层单位桂林市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基本支出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9%,同比增加67.28万元,同比增长14.46%。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6%,同比增加30.44万元,同比增长47.24%。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3.86万元,同比增长18.43%。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层机构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无该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预算总计18.01万元,同比下降万元1.27,同比减少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按要求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压减。具体变化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8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10%,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应予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无该预算项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3.31%,用于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全年召开1次,属于三类会议,预算金额2.80万元,会议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参会人数100人,会期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9年预算控制数对会议费进行了压减。
(5)培训费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13.20万元,同比减少0.93万元,同比下降6.09%,用于召开全市信访业务培训会,培训主要内容为信访工作业务,预算金额14.33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共2期,会期共3天,其中县,城乡,街道182人为第一期,培训2天,实际住宿1天,实际用餐2天;市直、中区直单位,城区166人为第二期培训1天,不安排住宿,实际用餐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9年预算控制数对培训费进行了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预算总计18.01万元,同比下降万元1.27,同比减少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按要求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压减。具体变化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8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10%,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应予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18年无该预算项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3.31%,用于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全年召开1次,属于三类会议,预算金额2.80万元,会议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拟参会人数100人,会期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9年预算控制数对会议费进行了压减。
(5)培训费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13.20万元,同比减少0.93万元,同比下降6.09%,用于召开全市信访业务培训会,培训主要内容为信访工作业务,预算金额14.33万元,培训地点拟定于桂林市临桂大酒店,共2期,会期共3天,其中县,城乡,街道182人为第一期,培训2天,实际住宿1天,实际用餐2天;市直、中区直单位,城区166人为第二期培训1天,不安排住宿,实际用餐1天。减少的原因为根据2019年预算控制数对培训费进行了压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1万元,占全年总预算19.55%,同比下降15.35万元,同比减少10.04%;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控制数对差旅费项目支出压缩较多。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类 | 款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1 | 2 | 3 |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1.33 | 94.88 | 86.45 | |
302 | 01 | 办公费 | 25.20 | 3.92 | 21.28 | |
302 | 02 | 印刷费 | 1.80 | 1.10 | 0.70 | |
302 | 05 | 水费 | 0.11 | 0.11 | 0.00 | |
302 | 06 | 电费 | 0.39 | 0.39 | 0.00 | |
302 | 07 | 邮电费 | 9.20 | 6.90 | 2.30 | |
302 | 11 | 差旅费 | 54.18 | 15.51 | 38.67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5.55 | 0.95 | 4.60 | |
302 | 15 | 会议费 | 2.80 | 1.10 | 1.70 | |
302 | 16 | 培训费 | 14.33 | 1.13 | 13.20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0.88 | 0.88 | 0.00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5.57 | 5.57 | 0.00 | |
302 | 29 | 福利费 | 0.95 | 0.95 | 0.00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0.30 | 30.30 | 0.00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4.00 | 0.00 | 4.00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07 | 26.07 | 0.00 |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购数量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
货物类采购预算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集中采购预算18.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1%,同比减少11.26万元,同比下降38.2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本级固定资定总额1656644元,同比减少47010元。其中:通用设备124件1317366.4元,同比减少11件51890元;专业设备4件92306元,同比无变化;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5件246971.6元,同比减少2件4879.6元;公务车辆0辆,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固定资定总额126048.8元,同比增加126048.8元;其中:通用设备24件101550元,同比增加24件10155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件24498.8元,同比增加15件24498.8元;公务车辆0辆,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经费”1个项目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考核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万元。
1、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为:1、《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职责包括: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进行指导;2、《关于印发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01〕86号)规定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经请示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决定对全市所有市直单位、中区直单位、所有县(区)从事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人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我市各级部门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涉及面广,通过培训使我市从事信访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信访工作业务,为我市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工作开展需要,在2019年年度内选择合适时间开展。
3、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市从事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推进信访“三化建设”实施进度及保障“人民满意窗口”活动顺利开展。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无。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对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开展扶贫帮扶结对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桂林市信访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桂林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