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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表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4.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承担市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8.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管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2023年共有单位2个,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行政机关)和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共有个6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办信科、接访科、网信电话科、复查复核督查调研科。

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局本级“三定方案”规定的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22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1名。在职实有人数共26人,其中行政编2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1名。领导职数及配备:处级领导4人,调研员2人,科级领导13人。退休人员共15名,12名处级人员,2名科级人员,1名工勤人员。

二层事业单位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根据编办文件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实际在岗人数6人,3人为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科学发展,重点抓好“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信访“三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信访法治化建设稳步推进,信访公信力有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725.42万元,同比减少58.62万元,下降7.48%。其中,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25.42万元,同比减少58.62万元,下降7.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5.42万元,占总预算的95.86%。同比减少88.62万元,下降11.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占总预算的4.14%,同比增加30万元。

收入预算总体下降的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25.42万元,同比减少58.62万元,下降7.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42万元,占总预算的95.86%。同比减少88.62万元,下降11.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占总预算的4.14%,同比增加30万元。

支出预算变化的原因与收入预算变化的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74.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5%,同比减少84.82万元,下降15.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7%,同比减少3.12万元,下降2.7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6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0.52%。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4%,同比增加30万元。

5、农林水支出科目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1%,同比无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6.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2.11%。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9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33%,同比减少15.25万元,下降2.1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4.4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6%,同比减少13.26万元,下降2.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14.57%。

  商品和服务支出7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5%,同比减少4.36万元,下降5.2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同比减少43.37万元,下降56.15%。下降主要原因: 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725.42万元,同比减少58.62万元,下降7.48%。下降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5.42万元,同比减少88.62万元,下降11.30%。下降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以及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增加原因: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725.42万元,同比减少58.62万元,下降7.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42万元,占总预算的95.86%。同比减少88.62万元,下降11.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占总预算的4.14%,同比增加30万元。

支出预算变化的原因与收入预算变化的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42万元,同比减少88.62万元,下降11.30%。下降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以及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74.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35%,同比减少84.82万元,下降15.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7%,同比减少3.12万元,下降2.7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6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0.52%。

4、农林水支出科目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1%,同比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6.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2.11%。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9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33%,同比减少15.25万元,下降2.1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4.4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6%,同比减少13.26万元,下降2.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8%,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14.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5%,同比减少4.36万元,下降5.2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同比减少73.37万元,下降94.99%。下降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以及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9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7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预算总计2.72万元,同比减少5.94万元,下降68.59%,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具体变化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28%。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3、公务用车费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0.96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03%,主要用于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等会议,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5、培训费0.99万元,同比减少5.92万元,下降85.67%,主要用于组织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4%,同比长30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4%,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原因:部分项目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2万元,占全年总预算15.17%,同比减少21.50万元,下降16.35%;下降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1

2

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02

78.52

31.50


302

01

办公费

4.96

3.46

1.50


302

02

印刷费

0.96

0.96



302

07

邮电费

6.15

6.15



302

11

差旅费

13.68

13.68



302

13

维修()

0.83

0.83



302

15

会议费

0.96

0.96



302

16

培训费

0.99

0.99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77

0.77



302

28

工会经费

5.16

5.16



302

29

福利费

0.83

0.83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26.52

26.52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8.21

18.21

30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本级国有资产总额181.39万元,同比增加7.95万元,增长4.58%。其中:通用设备137件146.87万元,同比增加7.35万元,增长5.27%;专业设备4件9.23万元,同比无变化;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件25.30万元,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2.43%。公务车辆0辆,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经费绩效目标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涉及预算经费3.5万元。

1、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1、《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包括: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2、《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发〔2019〕72号)规定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组织全市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经请示分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决定对全市所有市直单位、中区直单位、所有县(区)从事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兼职信访工作人员人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我市各级部门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涉及面广,通过培训提高我市信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为我市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工作开展需要,在2023年年内选择合适时间开展。

3、项目年度目标

推动市直职能部门、县区信访部门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培训,使我市从事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推进信访“三化建设”实施进度及保障 “人民满意窗口”活动顺利开展。

(五)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市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项):指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对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开展扶贫帮扶结对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桂林市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