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4.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承担市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8.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管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信访局部门由2个单位构成。分别是桂林市信访局本级、二层单位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桂林市信访局本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机关,是正处级常设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指导科、办信科、接访科、网信电话科、复查复核督查调研科等6个职能科(室)。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桂林市信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14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6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4.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1.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1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51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及补缴2022年残保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0万元,下降39.5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64.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4.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1.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5.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行使单位职能维持单位运行所发生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8.51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及补缴2022年残保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4.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2024年1人调出2人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51.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2024年1人调出2人退休。
4.城乡社区支出(类)11.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行使单位职能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7.80万元,下降39.57%,主要原因是2024年1人调出2人退休。
5.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49.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5.01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调整公积金基数,补缴差额。
7.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52.1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51万元,增长3.09%。其中:基本支出701.64万元,项目支出50.50万元。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2.9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增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年中1人调出2人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未调整基数。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9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0万元,下降39.57%。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10.87万元。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比上年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工作需要,上级单位赴我单位工作督导、调研次数增加。2024年度因工作需要,上级单位赴我单位工作督导、调研次数增加。2024年度因工作需要,上级单位赴我单位工作督导、调研次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86万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4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64.05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9.51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涉及财政资金62.41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1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一等,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二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对“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自评总分为93.06分,评级为优秀。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对我部门5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抽查审核考评,审核结论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