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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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局长
副局长
机构设置
信访局职能
  •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市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八)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管理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