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和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信访局管理的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69.9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68.87万元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 岗位调整及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导致的工资费用增加以及医疗保险基数的增加导致的医保保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69.9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68.87万元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7.5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了2.85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信访事项督办、信访工作督导、信访事项资料制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8万元,主要用于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50%,与2021年基本齐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7.56万元,是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61.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68.87万元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63%。其中:基本支出66.55万元,项目支出3.44万元。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2.09万元,支出决算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66.9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实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市财政要求进行核算科目调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3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二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行政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6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1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31.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66万元,降低79.0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9万元,降低80.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涉及财政资金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4个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均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预算调整项目较多,预算调整率偏大。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计划支出的差旅费等费用减少,导致支出减少,未列支的相关项目资金收回或调整。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认真评估预算项目开展条件,针对客观原因导致的目标变化,及时申请目标调整,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