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桂林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4.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承担市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8.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管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2024年共有单位2个,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本级单位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行政机关)和二层单位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共有个6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办信科、接访科、网信电话科、复查复核督查调研科。
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794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9.4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794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90万元,占总预算的97.34%。同比增加77.48万元,增长11.1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本级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标准调整。二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整。三是二层事业单位增加了新录入人员的人员经费、岗位变动导致的工资费用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0万元,占总预算的2.66%,同比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794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90万元,占总预算的97.34%。同比增加77.48万元,增长11.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0万元,占总预算的2.66%,同比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52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59%,同比增加46.75万元,增长9.8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3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4%,同比摘19.02万元,增长17.06%。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6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5%,同比增加6.35万元,增长10.32%。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21.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
5、农林水支出科目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同比无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8%,同比增加5.37万元,增长11.46%。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57%,同比增加75.20万元,增长10.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2.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36%,同比增加67.70万元,增长11.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5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0%,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2.33%。商品和服务支出80.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44%,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1.91%。
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本级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标准调整。二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整。三是二层事业单位增加了新录入人员的人员经费、岗位变动导致的工资费用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同比减少6.62万元,下降19.55%。
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 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794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90万元,占总预算的97.34%。同比增加77.48万元,增长11.1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本级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标准调整。二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整。三是二层事业单位增加了新录入人员的人员经费、岗位变动导致的工资费用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0万元,占总预算的2.66%,同比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794万元,同比增加68.58万元,增长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90万元,占总预算的97.34%。同比增加77.48万元,增长11.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0万元,占总预算的2.66%,同比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支出预算变化的原因与收入预算变化的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90万元,同比增加77.48万元,增长11.14%。其中:基本支出766.75万元,项目支出6.1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431.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局机关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定额支出标准核定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88.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定额支出标准核定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21.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6.残疾人就业4.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及规定比例、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缴的残保金。
7.行政单位医疗32.91万元,全部是基本基础预算。主要是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事业单位医疗7.11万元,全部是基本基础预算。主要是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27.86万元,全部是基本基础预算。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费补助。
10.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按桂林市统一规定,为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配备的工作经费。
11.住房公积金52.21万元,全部是基本基础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市信访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6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8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7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0.2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62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9.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费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0万元,较上年减少8.90万元,下降29.67%,主要原因是: 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2万元,同比减少7.40万元,下降6.73%。主要用于市信访局机关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50万元,同比增加2.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与国产电脑适配的打印机及一体机。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本级国有资产总额210.05万元,同比增加28.66万元,增长15.80%。其中:通用设备148件175.52万元,同比增加28.65万元,增长19.51%;专用设备4件9.23万元,同比无变化;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件25.3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车辆0辆,同比无变化。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同比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桂林市信访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11个,预算资金21.10万元。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经费3.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信访“三化建设”实施进度及保障 “人民满意窗口”活动顺利开展,各项考核重点指标达到要求。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培训班次≥2期,数量指标2.培训人次≥150人次,数量指标3.课程次数≥4门;设1条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5%;设1条时效指标:在年度内完成培训;设1条成本指标:人均培训成本≤4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信访干部专业能力有效提高;设1条满意度指标:参训人满意度≥9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市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项):指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对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开展扶贫帮扶结对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桂林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年3月8日